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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吉高速曝光台之“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2015-06-30 


消费日报网社会民生频道山西讯(记者贾小海通讯员朱向师)2015年6月28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在青兰高速1046KM,壶口主线收费站查获一起“驾车上路,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2015年6月28日下午16时40分许,我民警在吉县收费站查车时发现驾驶人王某驾驶的车牌为晋L的小型轿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被我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交警部门对驾车上路,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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