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下月起江西大部分高速公路小车限速120km/h
2015-06-30 
超速10%以下予以警告,需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

经济晚报南昌28日消息(记者王斌)记者今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7月1日起,江西高速公路小车限速提至120km/h,大车限速在100km/h以内,超速10%以下予以警告,被警告不处理年检将通不过。

据介绍,目前,高速业主已在全省启动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即依据标准规范和高速公路实际安全行车性能,大部分高速公路的小车限速由原来的100km/h以内提高到120km/h以内,大车限速在100km/h以内(危险品运输车限速维持80km/h不变,具体以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限速值为准),以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网的运行效率。自7月1日起,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对全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进行更换,并将于9月底前更换到位,我省高速交警部门也将同步调整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标准。

交警提醒,对“超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的条款,许多驾驶员会误解为对超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不处罚。实际上只是不经济处罚,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告也是行政处罚措施的一类,同样要被公安交管部门采集录入,驾驶员仍需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若不及时处理,车辆年检则通不过。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