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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超限超载收费大幅提升
2015-06-30 
从26日零时起,我市汕揭、深汕、汕汾高速公路与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调整为全国标准,为今年9月全国实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联网收费(ETC)打好基础;并同步实施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充分体现“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据悉,货车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后,在合法装载情况下收费水平基本持平,对于不按规定装载的超限超载车辆,收费水平将会有大幅提升。

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

交通运输部要求在2015年9月底前实施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联网收费,各地要按照新的行业标准提前启动车型分类调整工作。

近日,记者在汕揭高速公路泰山中心站了解到,该站的车型分类调整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工作已准备就绪,还专门开辟一条进站ETC通道。“近期我们加强收费人员的培训,还设立宣传栏,为过往司机分发宣传资料,做好新规的咨询解释工作。”据该站副站长纪卓彬介绍,调整收费时间以车辆出口时间为准,届时全部人员将到位,并开放所有车道,确保通行安全、畅通。

据介绍,按照全国标准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按照核载的座位数分为4类,收费水平与原来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纪卓彬介绍,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另外,40座以上大型客车属于三类车,按照行业标准调整车型分类后,将上升为四类车,单车收费额将上涨50%。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对上升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

针对车主普遍关心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收费问题,车型分类调整后,车头高度小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仍是一类车,收费保持不变;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收费额将下降1/3。

超限超载货车收费大幅提升

据介绍,当前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实施的是“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此次调整后,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模式是指对载货类机动车辆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规定的吨公里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届时,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汕头海湾大桥执行相应基本费率和收费里程。据悉,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在正常合法装载情况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为尽可能实现收费政策的平稳过渡,加大了对10至40吨正常装载的优惠力度,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

“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货车收费水平也是基本持平,同样不可避免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但如果车辆出现超限30%以上,将按基准费率的4倍以上加收。”纪卓彬介绍,如核载2吨的2轴货车,行驶100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原来按二类车收费90元,现在按完全计重模式收费(满载5吨以下)60元;而以3轴货车(车货总重32.5吨以下)为例,行驶100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原按四类车收费180元,按完全计重模式收费,如车货总重32.5吨收费271元。

此外,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后,如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路政部门将直接按照四类车对应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为确保计量准确、可靠,维护业主和车主的合法权益,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使用的称重设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实施每年2次强制检定。

本报记者魏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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