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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万“断桥”崴了谁的脚?
2015-06-29 
李振忠

6月27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孝昌县卫店镇澴水河老桥为漫水桥,每到汛期遇到河水上涨,桥西头的久龙、清泉、团山、沙塘、三杨等村的近万村民就会遭遇出行难。为方便村民渡河,孝昌县交通局争取到项目资金248万元,在漫水桥旁边重建新桥,可如今新桥竣工已有两个多月,却撂下引桥不予再建,让该镇的近万村民望眼欲穿。

关于建桥修路,天大的好事,能争取到资金为民修桥补路,何等功德何等为人民服务?然而,为什么好事不做到底,留下半拉子工程成为“断桥”难为老百姓呢?如果习惯了老桥的麻烦,摸清了老桥的脾气,所发生的不测淹亡事件就不太可能发生。而当这样的“断桥”横亘在眼前而又试图在洪水季节攀爬过桥之时,所可能发生的淹亡及被大水冲走的可能性就大得多,至少其悬空一侧给攀爬者所可能造成的危险就时时存在。修桥者不管,为政者难道也可以一推六二五当甩手掌柜?

对于断桥修一半可能的原因,网友推测原因之一是征地各村摊派难的问题,原因之二是修桥公司的“钓鱼工程”,试图以这种方式来逼迫政府主管部门付给其更多的工程款或者迫使政府部门满足其其他目的。然而事情怪就怪在这里,争取到项目资金的是当地交通局,工程招标施工监理等一整套套路都由该部门负责到底。别说征地问题早该已经得到解决,包括工程款项,施工企业资质,以及工程监理等程序,均应当是板上钉钉的即成事实,何以到了洪水期,反而建成一座“断桥”,工程施工单位却溜之乎也了呢?

对此且看看当地镇政府衙门是怎么说的:笔者随后向卫店镇政府了解情况,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该澴水河大桥是县交通部门争取到的项目,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修建引桥。镇政府衙门,本该配合县交通部门对工程施工实现监督监理,显然这番话反证了镇政府在此事件中是一个真正的甩手掌柜,而不是当家人当事人。连大桥修成“断桥”的原因也一问三不知,这是一种何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衙门作风?

而就修成“断桥”的施工方来说,何人有如此胆量修了一半而留下不可预测的隐患之工程而溜之乎也?施工方任性,不正折射了管理部门与施工方,并没有按照规矩也没有按照法律加以约束双方的履约与违约责任吗?违约方应当受到相关法律的追责,何况是关系民生大事的修桥补路民生工程?因此说,要么是管理部门暗箱操作违规找了这么一家无资质无责任的施工方,要么是施工方通过不法手段甚至贿赂手段投标成功拿到了工程施工权。其解决之道也极其简单,不妨让主管部门领导来走一走“断桥”,看看他能不能顺利攀爬上大桥并顺利通过“断桥”去到彼岸?或者看他跳桥时会不会崴了脚?否则,断桥将永远断下去,百姓的安危和利益,则永远在彼岸。

本文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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