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座车走高速按二类车收费
2015-06-27
信息时报讯
(记者钟键挺通讯员粤交综)今日零时起,部分车辆走高速路的缴费标准有所调整。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执行,并同步实施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新的车型分类标准实施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实施后,整体而言,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升有降。
一般家用小车不受影响
为保障6月30日广东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顺利接入全国高速公路联网,6月26日零时起,全省正式执行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并同步实施货车完全计重收费。
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如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收费上升;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收费下降。而作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按照新的标准,一般家用的七座及以下小轿车不受影响。
省交通厅方面介绍,部分客车类型降档或按低一档收费,主要是出于鼓励公共出行的考虑。
货车按重收费有利打击超载
今日起,货车走高速将完全按照计重收费,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如货车合法装载,总体收费水平基本持平,但也会出现“有升有降”的情况。省交通厅表示,新的收费标准,有利于鼓励运输用户合法装载、打击超限运输,规范货运市场经济秩序。
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后,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此外,广东将加大对10吨~40吨正常装载的货车的优惠力度,以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因完全计重收费是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作为收费的依据,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使用的称重设备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实施强制检定。省交通厅还介绍,为尽可能避免纠纷,便于收费现场管理,对现场称重结果,一般不予以复称;考虑到计重设备的精度,所有计重收费车辆计重收费质量均按现场实际称重质量的97.5%确定。车主对称重数据有疑问的,可致电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投诉(电话96998);对称重设备准确度有疑问的,可致电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
部分车型收费调整
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收费上升;
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下调为一类,收费下降;
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下调为二类,收费下降;
40座以上大型客车下调为三类车收费,收费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