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2015-06-25
消息股汇总:6月24日盘前提示十只股整体涨幅达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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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15-021
债券代码:122085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15年5月的营运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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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1、2015年5月实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方案的情况:3天(2014年5月:3天)。
2、深圳盐田坳隧道自2015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对盐排高速、盐坝高速的营运表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广乐高速(广州—乐昌)、二广高速连州至怀集段分别于2014年9月底及2014年12月底通车运营,对清连高速产生一定的分流影响。此外,受路网变化等因素的负面影响,武黄高速及南京三桥2015年5月的路费收入同比亦有所下降。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路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营运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营运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以及在联网收费的环境下部分路段的营运数据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以预估方式记录,因此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本公告之营运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15-022
债券代码:122085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
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为确保完成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目标,广东省决定于2015年6月底实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调整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工作(“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
广东省高速公路的车型分类将统一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执行。车型分类实施行业标准后,客车收费的基本费率保持不变,即:四车道高速公路为人民币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为人民币0.60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将实施完全计重收费,详情见下文第二点。
调整前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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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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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车实施完全计重收费
广东省将对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实行完全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简称完全计重收费)。
实施前收费模式:
对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的部分按车型分类收费,对超限30%以上的部分按照超载幅度的不同递增加收通行费。
实施后收费模式:
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人民币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人民币0.12元/吨公里,对于正常装载部分及超限部分,分别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公式计收通行费。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本次调整拟定于2015年6月26日零时起执行。本集团于广东省内经营和投资的高速公路均属于调整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梅观高速、机荷高速、盐坝高速、盐排高速、南光高速及清连高速,以及本公司之联营企业拥有的水官高速、水官延长段、阳茂高速、广梧项目、江中项目及广州西二环。
本次广东省高速公路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有利于推进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实施进程,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同时,对于综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保护道路桥梁安全具有正面意义。本次调整预计对本集团的路费收入及经营成果总体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及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须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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