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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整治农村道路交通严查摩托车“三无”面包车“三不”等问题
2015-06-25 
茂名新闻网讯记者日前从我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人、车、路”等要素快速增长,造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一些长期制约农村交通安全的难点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列入了重点整治范围。

据了解,目前我市1.5万总里程的公路中,93%道路属于四级(县级)以下低等级农村道路,这些农村道路除路面硬底化外,没有最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全市摩托车登记量122万辆,有超过八成即大约一百万辆在农村地区使用。此外,农村微型面包车有2.4万辆,拖拉机有2.37万辆,还有很多未注册登记和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而不少农村群众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教育,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秩序意识普遍较低,主动防范交通事故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导致农村道路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区域。据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10日止,全市在农村地区交通事故达452宗,死亡99人,与往年同比,宗数上升32.9%,死亡数上升10%。

针对农村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目前,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农村摩托车“三无”(无车牌、无驾驶证、无头盔)、农村面包车“三不”(车况不合格、多年不检审、驾驶人不守法)等问题,坚持开展从严整治,严查摩托车无头盔、无驾驶证、无车牌、严查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人货混装、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禁止加油站为无牌无证摩托车提供、销售油品的规定。此外,管理服务并重,依靠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组织各行政村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建立车辆和驾驶人基本情况台账。对有牌有证的车辆、驾驶人,登记住址、手机电话等信息,方便公安交警下乡办理车管业务;对无牌的车、无证的人,讲明交通法规,提醒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

茂名晚报记者朱杰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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