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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委通报两起从业单位不良行为
2015-06-24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日前重庆市交委通报了近期两起从业单位不良行为。

两起从业单位不良行为分别为:5月5日,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在重庆酉阳至贵州沿河高速公路(重庆段)磨石溪大桥施工过程中,因右幅7号墩边跨挂篮架设及操作不规范,造成挂篮整体倾覆坠落,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6月2日,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大铺子互通施工过程中,因安全带断裂,造成1名工人从30米高处坠落。

市交委对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从业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年度信用评价。

市交委希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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