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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安全督查中心领导带队对丰台区汽修企业开展督查
2015-06-24 
5月28日,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督查中心)主任仝进同志带领督查二部一行共4人,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丰台区“北京长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督查。

该公司位于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1号,是一家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处于候审阶段。督查组首先查阅了该公司的经营资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用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评价报告》、隐患自查台账等文字资料,询问了安全管理岗位设置、领导带班制度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开展等情况,随后对维修车间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对机修车间和钣喷车间生产现场的厂区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公示、维修工位设置等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高维修车间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特别是烤漆房、电梯、压力容器、举升机等重点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

检查中督查组发现车间灭火器检测过期、升降机无检验合格标识且护栏损坏、车间个别电气设备缺少漏电保护、调漆室使用普通民用电源插座、个别配电箱被遮挡等多项安全隐患,当即向公司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公司方面表示诚恳接受并保证立即整改。

下一步督查中心将向委运输管理部门移送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并回查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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