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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进一步组织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2015-06-19 
近日,按照双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定”及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双编办〔2015〕12号)文件及市编办、市局的进一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运管处权利清单梳理工作。

此次梳理工作实现了我处行政权力的进一步精简、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资格许可这三项行政许可权力进行下放,并将涉及到《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十项行政处罚合并为一项。截至目前,运管处共梳理权利事项44项,其中包括道路客(含增加客运班线)、货运输经营许可;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5项,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等行政处罚34项,包括车辆超载行为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卸货的行政强制;暂扣运输工具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2项,包括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公路路口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监督检查2项及责令当事人改正(整改)或限期改正(整改)违法行为的其他权力事项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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