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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交通局突出“三个重点”规范执法行为
2015-06-17 
年初以来,为加强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乌市交通局突出“三个重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形象。

交通局推行执法“四公开”。公开交通执法依据、程序、标准、投诉电话,使交通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交通执法过程,便于群众监督,利于群众办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执法人员遵守行政执法“五个规范”、“交通执法忌语”、“交通执法禁令”,做到规范执法,让百姓感觉到交通执法人员的新变化,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在执法中及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做到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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