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湖北]全面整治汽车客运站及周边秩序
2015-06-17 
为深入推进湖北省汽车客运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汽车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整治汽车客运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省运管局决定于6月10月至7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秩序稽查检查行动。

一、要求各级运管机构主动作为,抽调精干,确保稽查到位。此次全省汽车客运站稽查行动是全面推进汽车客运站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打击汽车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行为、督促汽车客运站规范经营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各市州稽查队伍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求各市州运管处(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抽调业务熟、能力强的稽查人员参与本次行动,积极配合异地稽查检查组的工作,主动帮助联系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要求各级稽查检查小组组长认真负责,严密组织,确保稽查行动工作安全顺利。

二、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把握重点,讲究实效。省局统一布署此次行动,盛市、县三级联动,采取定点稽查、重点地区稽查检查与巡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各级运管机构对本辖区内汽车客运站进行一次全面稽查,并结合客运站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力度。活动期间每周对汽车客运站周边违法经营行为集中稽查不少于2次。省局抽调部分市州稽查力量,组成七个稽查小组,重点对武汉、襄阳、宜昌、荆门、荆州、咸宁、随州辖区内二级以上客运站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稽查检查,对客运站周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稽查。稽查检查重点在于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是否按要求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例检及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汽车客运站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周边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要求参加全省汽车客运站稽查检查人员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充分利用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做好取证工作,认真做好询问笔录和执法文书,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求坚持查处与教育并举,讲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执行。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