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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3年内增250公里轨道交通 城市中心区设公交专用道
2015-06-12 
11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对公共交通、供水、环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到2016年6月底,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地下管线、排水防涝、供水、供电、燃气、垃圾污水处理、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并将各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各地要优先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将专项规划实施纳入城乡规划督察范围,并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

《意见》要求,各地要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础设施防灾避险功能,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加快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 城市中心区要设公共交通专用道

在交通方面,《意见》提出,2016年6月底前,各城市完成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到2017年,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250公里。城市中心区新建、改建道路要研究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优先车道。

供水 2017年底前实现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7%

在供水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意见》指出,2017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实现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和水质达标双目标。广州、深圳市建成区到2017年底前,各地级市城市建成区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垃圾处理??2017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近年来,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意见》提出,要推广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园区建设,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土地集约利用。鼓励有条件的相邻市、县共同规划建设垃圾焚烧设施,同时高标准建设处理能力强、密闭负压除臭的集中转运站。积极推动广州、深圳创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鼓励珠三角其他城市加快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2015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项目全部建成或开工建设。到2017年末,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到95%左右、粤东西北地区达到90%左右。到2020年末,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防涝防洪 10年建成三级排水防涝防洪体系

2015年春夏,广东省全省均遭遇强降水。《意见》指出,各城市要加快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及防洪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按照要素合理建设城市排涝工程体系,利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河流、河涌与市政排水管网有效衔接、系统联动的三级排水防涝防洪体系,并加快修订或编制暴雨强度公式。在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并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适度超前提高建设标准。

信息化建设 扩大无线局域网在公共场所覆盖面

针对城市信息化的要求,《意见》提出,要将光纤到户纳入房屋综合验收环节,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并加快以共建共享方式对既有住宅建筑进行光纤到户改造。扩大无线局域网(WLAN)在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的覆盖面,提高热点地区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推动开放公共建筑、公共设施,支持公共无线接入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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