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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乌大、乌奎、乌尉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
2015-06-11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的指示,为了强力推进吐鲁番至乌鲁木齐至大黄山、乌鲁木齐至奎屯(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至尉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实现,经研究,决定调整吐乌大、乌奎、乌尉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明确:由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王新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永轩、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张士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峰、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拜合提亚·达吾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马天宇、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谢军、兵团交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国栋、乌鲁木齐市副市长樊新和、伊犁州常务副州长卢蜀江、塔城行署副专员伊力夏提·艾力、昌吉州党委常委、副州长热合满江·达吾提、吐鲁番行署副专员阿迪力·艾力、巴州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张承义、克拉玛依市副市长丁有明、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常委、副师长庄建武等领导担任副组长。

        由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李志农,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汪宝良,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明,厅总规划师李学辉、厅总会计师郑勇、厅副巡视员奚元骑、何立新,厅副总工程师陈发明,自治区交通建设局局长燕宪国、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局长艾来提·司马义,厅综合规划处处长郑明权、厅财务处处长胡明英、厅工程管理处处长雒江生、厅综合督查办主任买买提·艾力等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

        《通知》规定,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吐乌大、乌奎、乌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向国家相关部委和单位汇报对接,争取国家对项目建设的支持;负责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现骨干部门汇报对接,争取自治区各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研究协调项目建设设计的建设方案、资金、土地、规划、选址、环境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及顺利实施;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加快推进建设工作进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组织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等。通知明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永轩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郑明权兼任办公室常委副主任。

        《通知》要求,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努力做好吐乌大、乌奎、乌尉高速项目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记者古丽米娜·艾力哈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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