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南充至潼南(川渝界)高速将采取BOT方式建设
2015-06-11 
6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批复,同意南充至潼南(川渝界)高速公路采取BOT方式建设。据悉,南充市、遂宁市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四川省政府授权南充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遂宁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川办发〔2014〕94号)等文件规定,依法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标工作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并将招标结果及时报送交通运输厅。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