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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督查组督查全市汛期水上安全工作
2015-06-11 


6月8日,泸州市委督查组第四督查组督查全市2015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弥陀客渡码头、泸州市地方海事局水上应急指挥中心,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泸州市地方海事局关于近期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督查组对全市汛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当前全市汛期水上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点多线长面广”复杂的监管形势,航务海事部门要充分汲取“东方之星”旅游客船翻沉事件教训,要克服麻痹大意,进一步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石。一是注重抓常态化管理和抓安全监管重点相结合,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要坚持以“两客一危一砂”监管重点,确保安全监管更有针对性。二是要注重抓硬件和软件相结合。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充分利用3G视频、GPS、VIS等科技手段,提升硬件保障水平;同时要加强对航务海事系统、涉水人员、企业业主等安全培训,。三是要注重奖励和重罚相结合。要完善奖励和重罚相关制度,表扬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树立正能量,同时要继续保持严罚重处高压态势,做到警钟长鸣。四是要注重抓预防和提升应急救助能力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2015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防准备,同时还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落实一批专业化、大型化海事巡航救助、安全监管等项目,增强应急救助能力,切实保障泸州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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