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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海事部门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5-06-10 
市海事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部署,6月5日,会同乌拉特前旗地方海事处采劝四不两直”方式,直奔乌前旗先锋镇黑柳子工业园区浮桥和乌梁素海航道工程施工现场,即时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中,海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查看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设施,并约谈了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详细询问了工程的进度、“平安工地”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以及在施工中采取的具体的安全措施、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各种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在约谈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后立即责成企业负责人召集所有从业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义及6月1日发生在长江上的客船翻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进行了讲解和安全警示教育,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在工余时间,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相关内容,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二是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三是我市多雨季节和汛期即将同期到来,企业不仅要做好既定应急演练,还要做好应对极端灾害天气等不良天气状况的演练,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接下来,市海事部门还将深入市内其它通航水域开展系列活动,以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重点,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强化安全责任,切实增强水运企业、水运工程、渡口渡船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真正使“安全生产月”成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法制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应急演练月,从而保障全市通航水域的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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