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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地方海事局紧急部署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2015-06-09 
为深刻汲取6月1日“东方之星”客轮倾覆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付建华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李正印厅长的要求,省地方海事局下发紧急通知,在山西省范围内立即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通知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二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总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海事机构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实水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水上安全保障水平。要结合正在开展“打非治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专项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高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效果。四要进一步提升应急水平,筑牢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要抓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使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组建应急队伍,抓好应急队伍培训,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水上应急和救助能力。要加强和完善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警预报信息联动机制,密切跟踪掌握天气、水文状况,做好异常天气及汛期水上交通预警预报工作。同时,要切实把“不穿好救生衣不登船、不穿好救生衣不开航”作为一条“红线”来执行,确保救生衣的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救生衣的数量始终达到船舶配员和乘客定额的100%以上,真正使“救生衣行动”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长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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