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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公车管理
2015-06-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更好反对“四风”,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忻州市交通运输局从强化公车管理入手,厉行勤俭节约,制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蔓延。

该局规定,无论市内市外,所有公车全部凭据通知单出车,无通知单出车一律视为公车私用,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车辆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外出,不得随意转借他人驾驶使用,如有发现,扣除司机补助,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待岗或辞退处理。所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日,全部车辆统一停放保存在机关院内,并张贴封条公示。

同时严格车辆维修等环节。维修必须有分管领导、后勤负责人、驾驶员三方签字,指定地点修理,财务人员统一结算。

(赵军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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