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集中组织开展《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调研
2015-06-09
日前,省运管局派出7个调研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深入14个市州,就修订《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集中听取基层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调研得到了各市州运管处(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均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调研期间,客货运输企业(含城市公交、出租车企业)、客货站尝物流中心、驾培机构、维修企业及各市、县运管部门代表积极参加调研座谈,并就如何修订《条例》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针对出租汽车许可、专车问题、城市配送、城乡客运一体化以及运管执法队伍建设、简政放权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省运管局负责人在调研中强调,修订《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是当前行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大事,必须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举全行业力量和智慧认真做好调研工作。他认为,应首先确定条例修订的六大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要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坚持依法原则,在总体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适当寻求突破;三是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原则,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最大化地释放市场活力;四是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研究梳理权责边界问题;五是坚持趋势原则,认真研究行业发展新趋势和新业态,使条例修订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六是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条例修订的根本目的不是增强管理机构的权威,也不是给企业套上枷锁,而是有利于加快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社会、为民生作出新贡献。
此次调研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计划于6月12日结束。下阶段,省运管局将认真梳理、归纳调研工作中搜集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研究,为起草《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建议稿)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