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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厅对交通干校消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5-06-04 
5月29日下午,在山西省交通厅公安处樊真德副处长带领厅机关一行四人在省交通干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对学校办公楼、停车场和学员客房等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客房内部是否使用明火、消防专职人员配备和消防义务队员建设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安全检查中,樊真德副处长指出,学校要深刻吸劝5.25”河南鲁山县养老院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要消除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施完备有效,用电用火设备符合规范等情况。尤其同时要加强对学员们的安全教育活动,继续增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为学员们提供一个温馨、舒适、安全、放心的学习环境。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一行对省交干校的消防安全建设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要求该校深刻吸劝5.25”河南鲁山县养老院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学校要深入开展消防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做好学校夏季消防工作,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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