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顺利通过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
2015-06-04
5月28—29日,受国家环保部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对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参加验收会的还有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泰和县环境保护局、石虎塘项目办、泰和县石虎塘工程协调办、省港投公司和省港航局吉安分局,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环评、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50余人。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实地勘察了工程建设和试蓄水情况,听取了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办公室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结合现场检查该项目在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水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空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等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
经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蓄水阶段的各项环保措施,最大限度地减缓了项目的施工建设、试蓄水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