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政府全部出台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意见
2015-06-03
近日,通过省政府督导和省领导公开约谈等措施,开封市、洛阳市相继出台了改革意见,至此,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政府全部出台了改革意见。
自去年8月份省政府启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统一思想、凝聚合力,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部分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如郑州市在省政府《改革意见》明确职能整合范围的基础上,将辖区内的出租车管理、轨道交通管理及公交车辆管理等职能也纳入了整合范围;许昌市专门成立了市直交通执法体制改革职工代表委员会,通过职工相互做工作,激发出了改革正能量,化解了改革负效应,把矛盾解决在公开透明的操作过程中;驻马店市印发了《改革100问》政策读本,帮助执法人员了解改革政策、明确改革方向,引导他们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等。省领导公开约谈的2个未实质性启动改革的省辖市和通报批评的7个进展严重滞后的市、县均表示将被动变主动,不等不靠,坚定信心,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坚决完成改革任务。
截至目前,永城、商城、巩义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新的执法机构正式挂牌运行;焦作、鹤壁、许昌等5个省辖市和长垣、兰考等6个直管县(市)已出台了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配套文件,有望提前完成改革任务;许昌、济源等已进行了人员选聘考试,近期新的执法机构将挂牌运行。(厅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