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
2015-06-01
5月25日,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召开全省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要为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辽宁省农村物流发展,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参加会议的主要人员有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农委、辽宁省供销社、辽宁省邮政管理局主管领导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县交通、农业、供销、邮政主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辽宁省交通厅杨清副巡视员主持,辽宁省供销社邢军处长宣读《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徐同连局长宣读《关于成立全省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通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肖力建副局长、辽宁省供销社钱晓通副主任、辽宁省农委于衡副主任分别作讲话,最后,辽宁省交通厅朱红副厅长作总结发言。
朱红副厅长指出,推进全省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意义重大,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是推动传统流通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在推进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中所承担的重要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农村物流及农产品流通的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二是优化运输组织,提升农村物流及农产品流通的交通运输服务效率。三是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创造鲜活农产品流通的良好交通运输环境。四是助力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信息化建设,创新交通运输与农村物流业务融合。
朱红副厅长强调,下一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涉及交通、农业、供销、邮政等多个部门,必须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才能积极发挥全省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研究上级关于推动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推进各方扶持政策融合,提升政策叠加效益。三是开展试点示范,稳步推进工作。通过示范建设,充分发挥试点和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确保辽宁省农村物流及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