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路域环境整治还百姓一片蓝天
2015-06-01
上高路域环境整治还百姓一片蓝天
一年前,在上高县城郊的国、省道上,载重大货车来回穿梭,粉尘四处飞扬,还不时洒落砂石,路面被轧出深深的车辙,损坏非常严重。而现在,只要你再次来到该县城,你会发现路况质量和环境状况已经有了明显好转。
住在城郊320国道旁的群众深有感触:“过去这里的路很不好走,遇到晴天灰尘遍地,雨天就是泥土坑洼,我们临街的房子平时根本不敢开窗户,现在国道干净多了,灰尘少了,路也好了,我们又能看到蓝蓝的天空了……”究竟为何有如此大的转变?这主要得益于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政府主导构建治理格局
上高地处赣西北中心,是石料、瓷土等资源丰富的建材供应地,国道、省道纵横交错,承载着南来北往众多过往车辆。受地理位置影响,多年来该县境内超限超载现象十分突出,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仅经过320国道上高路段超载装运石料、石粉、瓷土等建材的大货车每日交通量平均都在2000车次以上,每辆车的车货总重都在百吨以上。不仅致使交通事故上升,扬尘污染严重,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路桥的正常通行功能和路域环境的综合质量。
公路部门为治理超限超载,不断加强日常路面巡查和执法工作,增设了上高治超站,并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但由于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面过大,仅靠公路一家之力,根本无法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2014年,通过及时向上沟通汇报,上高县委、县政府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蓝天碧水”重点工程范畴,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实施办法,召开协调会议,与相关矿山企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将路域环境整治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带动各职能部门、沿线乡镇和矿山企业主动参与、认真履责,逐步建立起“党委关注支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乡镇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治理工作新格局。
狠抓源头严格责任追究
“这条线上拉碎石、瓷土的大型车辆太多了,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效益,很多车辆都自行加装挡板,不盖篷布,严重超限超载。要管就要管那些矿山企业,拉货的车子都是从那里出来的,管他们才有用。”一名过往小车司机说。为了从源头上抓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上高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一是确保货场装载规范,每个矿山企业必须安装抓拍系统、设置冲洗平台、安装喷淋或除尘设施;二是各矿山企业必须签订车辆规范装载承诺书,并缴纳治超治限履约保证金,实行非煤矿山矿产品运输出场证制度;三是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该县还通过建立督促检查、群众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来推进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监督。在2014年10月中旬开展了上高县扬尘污染集中整治。通过这一系列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公路沿线矿山企业的自我约束力大为增强,整治成效明显,得到了沿线群众和过往司机的普遍认同。
强化监管运用科技治超
上高公路分局作为治超工作主要责任单位,在充分发挥治超站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及货运装载点的监控巡查力度。同时,通过积极协调,取得县政府支持,投入200多万元在公路沿线和矿山、陶瓷企业安装基于网络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控系统后台统一安装在公路分局路政执法大队,随时对运输源头及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实时查看管辖路线任意路段监控视频。通过这套监控系统和路面执法队伍互相配合,形成联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治超,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加大了监管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系统投入使用的一个月内,共查处了违规装载车辆62辆,处理了61辆,治理成效非常明显,也得到了县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领导重视、部门协调、群众参与,为专项治理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据统计,仅2014年,上高县政府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100余次,查处不规范装载车辆400余辆,教育整改车辆600余辆(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与司机签订承诺书200余份。通过齐抓共管整治路域环境,上高境内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长期困扰公路沿线百姓的道路污染状况也得到了极大改观,真正还百姓一片蓝天。
(上高公路分局胡海云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