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乌海支队宣传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2015-05-30
5月26日,正值“十二五”迎国检工作开展之际,乌海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乌海市全面开展学习、贯彻、宣传《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活动,旨在增强全社会对《条例》颁布实施的认识,加快推进依法治路,为高速公路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为确保宣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支队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充分借助各种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展开形式多样的法制集中宣传。一是安排组织对辖区主要干道公路人口密集路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关于《条例》的宣传展板,使广大群众了解《条理》精神实质及相关内容,重点在海南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分发宣传单,讲解《条例》主要内容,加强司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将安全驾驶牢记心间。二是在109国道拉僧庙超限检测站对过往车辆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临时咨询台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学习《条例》有关内容,重点向广大司机讲解治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车辆超限驾驶的危害,提高其安全行驶意识。三是加强媒体宣传,联系《内蒙古晨报》记者参与活动,全程进行追踪报道,发表新闻信息,加强外部宣传。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区高速公路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区交通运输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学习《条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自治区高速公路事业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