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持续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2015-05-30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春季行动”成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5月至8月份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将以“零起点”开始向“零死亡”进军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安全护航发展、发展必须安全”、“保安全、促增长”的安全生产理念和省长蒋超良“抓安全生产要毫不手软、永不止息”、“透支安全连本带息都要还”的重要论述,针对夏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巡视暗访、曝光警示、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遗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持续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为重点,突出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营、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着重做好4方面工作。一是严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严格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是强化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将围绕是否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其监督检查和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将开展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行为的查处活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将做好客船、渡船等客运船舶和渡口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和船员的教育培训,打击“三无”船舶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公路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将重点做好公路桥涵、隧道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风险管理。公路建设施工(养护)安全专项整治将突出检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重大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全面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复查、巩固验收总结4个阶段进行,在最后,各地区、各部门将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质量进行“回头看”,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企业将责令“返工”和“补课”,同时进行点名通报和公开曝光。(饶波)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