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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交通获资金补助 单项补助最高为2亿
2015-05-29 
 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专项,用于补助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相关项目建设。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为2亿元,补助标准以总投资扣除征地拆迁费用为计算基数,东部地区项目按15%、中部地区项目按20%、西部地区项目按25%的标准予以补助。

 补助资金用于着力提高长江干支线航道通过能力,改善以港口为重点的综合交通枢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畅的状况,统筹铁路、公路、航空建设,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和综合交通整体效能。

 交通运输目前已被明确为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地位。发改委之前表示,为适应和引领新常态,要打破传统模式的惯性思维,及时响应新的生产方式、新的业态模式和新的战略需求,促进交通运输由“跟跑型”向“引领型”转变,国家将通过加快补短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优化布局引导经济结构调整,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服务稳增长稳投资,通过提高服务水平适应多样化运输需求。

 经济学家张其佐表示,果断出手引导投资尽快投向有长期回报率的基础设施领域,应是当务之急和政策重心。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只要今年基建投资增速保持在25%,就能保持15%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7%左右的经济增速。”张其佐说。

 东北财经大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副教授孔宪丽认为,鉴于我国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为使经济能很快走出谷底,保证全年“稳增长”目标能顺利实现,仍然需要采取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控。在财政政策方面,会继续强化经济的财政政策,推进铁路、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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