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
2015-05-28
发改基础[2015]772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二、请你们指导呼和浩特市,认真吸纳有关部门和评估机构意见,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和财力情况,做好近期项目的建设安排,确保合理建设工期,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三、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线路走向、车站数量、敷设方式、工程投资、建设年限、投资模式等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要求,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权限,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
五、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我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请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件: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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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一、线网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5条线路组成,总长约155公里,设车站123座,其中换乘车站14座。预计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50%,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达到15%。
二、近期建设规划
(一)基本原则
以线网规划为基础,改善交通状况,支持城市重点发展区域。坚持量力而行、稳步发展的方针,力求近期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发展密切配合与衔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主骨架。
(二)近期建设方案
至2020年,建成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和2号线一期工程,长约51.4公里。
1号线一期工程自金海工业园区至白塔站,线路长约23.2公里,设站19座,投资155.84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2号线一期工程自新店东至茂盛营站,线路长约28.2公里,设站24座,投资182.97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三)主要技术标准
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四)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38.81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169.4亿元,由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财政资金共同筹措解决,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出资98亿元,呼和浩特市财政出资71.4亿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五)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呼和浩特市政府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加强地质、水文勘察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专项规划设计车站周边土地利用和交通接驳,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利用土地开发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持续发展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