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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2015-05-28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工作

1、坚持深入一线,一律轻车简从。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和工程建设一线调研和检查工作的时间不少于60天,并撰写1篇以上针对具体问题的调研报告。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和工程一线调研,参加的科室人员不超过2人。尽量安排召开小型工作汇报会,多安排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座谈讨论、交流意见。调研检查要统筹安排,局领导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单位、一个项目调研检查。多人检查工作应集中乘车。

2、提倡现场办公,注重实际效果。坚持实行“一线工作法”。对于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局属公司关于生产经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协调稳定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减少指挥部、局属公司人员来局协商频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调研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和高速公路建设的中心任务,提高调研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认真加以解决,重大问题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3、简化接待程序,坚持务实节俭。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讲排尝比阔气、铺张浪费。下基层调研检查期间,一律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电子屏显示),不安排职工迎送,不摆放鲜花、水果,不安排合影,不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确需在基层食宿的,就餐尽量安排在食堂,与职工同吃工作餐;住宿原则上安排在驻地,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不在房间内增配高档生活用品。

二、密切联系群众

4、改进工作方式。局机关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报送材料、组织检查、开展评比等工作要切实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基层单位的承受力,并留出适当的落实、执行时间,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减少检查、评比、验收等活动,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实施。

5、畅通意见渠道。凡是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的重大决策,要广泛论证,征求群众意见,促进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决策民主化。

6、完善信访接待。局领导要及时批阅处理群众来信,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协调、督促重大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指挥部、局属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分管负责人和专门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活动。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主题不明确、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工作内容、参会人员相同或相近会议合并召开;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一律不开;上级会议上已明确有关事项或已作工作部署的不另行召开会议。

8、控制会议规模。召开的全局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各专项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除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外,各类专项工作会议只安排分管局领导作主题讲话,其他局领导不陪会。合理控制参会人数,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

9、提高会议效率。大力改进会风,会议发言和领导讲话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局领导讲话控制在40分钟以内,印发1个主报告材料;专项会议,局领导讲话控制在20分钟以内;各类专题会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10、简化会务安排。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洁大方,会场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制作背景板,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和纪念品。召开的业务性会议一般不设主席台,确需设立的,只安排讲话领导和主持人就座。会议地点原则上选择在办公楼,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11、规范各类培训。未经局领导批准,局机关各科室、局管指挥部、各局属公司不得举办各类培训班。经批准举办的短期培训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培训班名义组织参会、参训人员进行考察活动。

12、严格审批程序。以局名义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局机关各科室主办的专业工作会议,由主办科室提出方案,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由局办公室统一下发会议通知。指挥部、局属公司需要局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四、精简文件简报

13、压缩文件数量。从严控制以局名义下发的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指导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上级文件应联系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不再层层转发;对没有具体贯彻意见,需要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阅知的上级文件,由局办公室翻印,不再挂文号转发;领导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以及讲话主要精神已公开发布的不再发文。除规范性文件和少量重要文件,以及抄送和办公室、主办科室存档需要,主送其他科室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以电子方式统一发送为主;加快推进局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认真执行《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行文规则,除局办公室外,局机关各科室不得对外发文。

14、严格控制简报。局机关只保留《高速龙江》,每月出版不超过4期,局管指挥部、局属公司的工作动态、工作意见和建议,统一通过《高速龙江》报省厅。临时设立的机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编印简报;已下发的领导讲话、已发文件,不再编发简报。从严控制简报发送范围,减少发放份数。

15、提高文件质量。切实规范文件、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加强公文审核把关。文件简报要坚持短、精、实的原则,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措施、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局制发的文件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局管指挥部、局属公司的汇报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五、规范公务活动

16、合理安排外出。除省厅和局党委统一安排,局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每年不超过2次,每次时间不超过7天;局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时外出。局机关科室、局管指挥部、局属公司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须经局长同意。未经批准,不得参加与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展会和学术交流等活动;严禁借培训、学习、考察、会议等名义用公款外出旅游。

17、规范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因公出国的相关规定。

18、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局党委批准,局管指挥部、局属公司不得举办各类庆典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出席各类庆典活动和商业活动;局机关科室、局管指挥部、局属公司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检查、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六、改进宣传报道

19、突出宣传重点。对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政策法规、处置突发事件以及有重要导向和影响作用的会议活动,进行重点报道。

20、减少活动报道。局领导参加的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局党政负责人的活动报道,可发头条新闻,字数一般不超过800字;局其他领导的报道,一般发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字数不超过400字。尽量减少局领导到基层一般性调研、检查、走访慰问等活动报道。

21、改进会议报道。局召开的全局性会议需要公开报道的,由局办公室发通稿,字数不超过800字;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字数不超过400字。局领导主持召开的一般性工作布置会、汇报会不作报道。

22、严格文稿发表。严格个人讲话文章发表,局重要会议活动的领导讲话,根据工作需要和内容性质,发《高速龙江》;一般性会议讲话、主持词和调研活动讲话,不发《高速龙江》。

七、厉行勤俭节约

23、改进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坚持集中管理、对口接待、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原则。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省交通部门来局开展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原则上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就餐,以自助餐或者工作简餐为主,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不得安排与此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严禁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公款消费;严禁在局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贵重礼品。

24、规范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公务车辆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外出开会、检查等活动尽量安排集体乘车。

25、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办公纸张要厉行节约,一律双面打樱机关各办公室用电、用水要严格控制,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灯。严格执行局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其安全与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26、遵守廉政规定。局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局“十个禁止”的规定,禁止干涉工程招投标;禁止推销工程材料;禁止介绍施工机械;禁止介绍劳务队伍;禁止介绍或参与工程施工;禁止接受施工企业礼金;禁止进出高档消费场所;禁止在施工企业报销;禁止在施工企业领取报酬;禁止在施工企业拆借财物。

八、严守纪律规定

27、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决定、决议,必须及时认真地传达学习,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

28、严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坚持发扬民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严禁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人事调整安排。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

29、严守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格值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空岗现象;严肃会议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泄露涉密会议内容。

30、严守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查,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31、严守生活纪律。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吸毒、涉黄等违法活动。

九、提高执行能力

32、领导率先垂范。局领导要带头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33、完善制度措施。局机关各科室、局管指挥部、局属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贯彻落实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确保抓出成效。

34、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要会同有关科室定期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局党办要把贯彻落实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局纪检监察室要把督促检查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局人劳科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局财务科、审计办要加强会议、接待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发布的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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