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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澳门将试点游艇自由行
2015-05-28 
        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日前在广州签署了《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海事工作安排》(简称《工作安排》),对促进游艇安全、环保、便捷地往来中山、澳门的海事工作作出总体安排,提出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首阶段以点对点形式,在中山—澳门开展试点。

        《工作安排》还明确,有关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的游艇及艇上驾驶人员,只可短期逗留,不作长期停留,不参与公共交通运输,不能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梁建伟介绍,《工作安排》是粤澳两地海事部门落实《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安排和《推进粤港澳游艇旅游合作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粤澳两地海事部门将在《工作安排》的框架下,建立搜救合作、信息沟通和执法管理协作机制,更好地服务游艇自由行。同时,将建立游艇信用管理数据库,形成游艇诚信管理机制。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粤澳两地海事主管机关就参加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的游艇技术、游艇驾驶人员技术、游艇进出口岸、游艇航行安全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目前广东海事局辖区(未含深圳)内正式登记游艇317艘,注册游艇驾驶员4700多人,已经建成或在建筹建的游艇泊位4000多个。近年来,广东海事局积极推动粤澳游艇自由行试点的有关工作。例如,完善游艇建造检验管理,大力培育建立本地游艇驾驶培训机构,畅通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渠道,实行进出口岸24小时网上申请与预约,利用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实时采集游艇航行、停泊的动态信息,开发实现智能显示、识别、预警等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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