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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安徽省邮政条例》
2015-05-23 
5月21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邮政条例》。会议结束后,安徽省人大举行了《安徽省邮政条例新闻发布会。《中国邮政快递报》以及省内近2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会议。

安徽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吴斌向媒体记者着重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等。吴斌指出,《条例》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注重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行业发展和邮政管理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强化前瞻意识,对当前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科学判断,规定了新常态下邮政业发展的支持性措施。三是加强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细化和强化了法律责任,使《条例》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省邮政管理局对地方政府支持邮政普遍服务,推动“普惠邮政”和快递向下、向外发展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新闻媒体记者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末端投递“最后一公里”、野蛮分拣、用户信息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提问。省人大法工委和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同志结合《条例》规定给予了解答。

《条例》共八章五十四条,体现了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邮政和快递共同发展的目的和快递服务发展共享地方法规政策权利。表决通过的《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推动全省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监管,满足人民群众用邮需求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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