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延安至黄陵公路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为西安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的重要组成路段。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起于宜君县崖头庄,止于安塞县沿河湾镇南侧,与既有包茂高速和在建延延高速以枢纽立交相接,全长154.507公里,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概算投资218亿元。本次招标绿化工程主要为黄陵西连接线段落内的绿化及植物防护。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绿化工程施工分为1个类别1个组别2个标段,计划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2业绩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按下述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绿化工程施工类: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可对D组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D组的申请人其人员、设备按照组别填报,但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对关联企业的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绿化工程类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3.5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因路面监理(LMJ-1高驻办)已招标进场,如若出现,将取消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4.1绿化工程施工类D组招标采用“按类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招标办法。本次招标资格预审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对申请人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在组别内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绿化工程类D组依次推荐5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D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50名但不少于4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如出现关联企业超过标段数量将单独对该关联企业打分,按D组标段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40名,则对D组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14:30时至16:3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4日11: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1: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向申请人收取投标保证金:
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申请人,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投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支付方式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邮 箱:hyknglc@163.com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9-84216170
传 真:029-84216170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