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省公路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5-05-22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公路局在全省公路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省局要求全局各单位、各部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防堵漏洞。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程留痕,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逐一验收销号。二要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从严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展缓慢、不认真履职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大检查期间因没有排查出隐患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单位,省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对隐患排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督查抽查中发现的,而单位自查中没有排查出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对上级部门督查抽查中发现而单位在自查中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加大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对发现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单位和单位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三要广泛开展宣传,加大曝光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典型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部门及人员要公开予以曝光。加大典型案件处理的公开曝光力度,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通讯员杨志文报道)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