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交警加强对“营转非”大中型客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2015-05-22
为杜绝“营转非”大中型客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由车管所牵头,组织民警深入相关企业逐一排查。信丰县共有大中型“营转非”客车7辆,已注销道路运输证但未办理变更使用性质大客车2辆。民警对上述9辆大中型客车做到逐一见车见车主,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包括:车号、车型、车主(法人)、联系电话、具体用途、监管情况,并要求车主张贴全国统一、由信丰大队印制的“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并向车主及企业负责人通报河南安阳“3.2”、陕西咸阳“5.15”“营转非”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杜绝类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在路面执勤执法中一经发现此类车辆(特别是大客车)仍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一律暂扣车辆。对达到法定报废年限或行驶里程的客车,督促车主限期办理报废,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大队要求汽车检测站在办理“营转非”大中型客车查验检验业务时,必须查验“营转非”大中型客车专用标识,并严格落实GB7258-2014及相关查验工作要求,严格检测。(谭玉英)
作者单位: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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