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抢抓机遇突出主题科学规划枝江市所有行政村通客车
2015-05-20
枝江市突出“夯实三农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实现客运到村,建设美丽乡村”主题,全面推进“村村通客车”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412公里,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25条,新增客运到村37个,实现了100%的行政村通客车、100%的乡镇班线客运实行公交化运行、100%的农村客运车辆实现安全动态监控全覆盖。
一、全民动员,全力打好通村公路达标攻坚战役枝江市按照“先达标,再通村”原则,将通村公路达标升级改造作为头号民生实事进行了强力推进。
一是广泛筹资,强化保障。要打好通村公路达标升级攻坚战役,枝江市从6个方面筹措资金,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13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2000万元;统筹整合林业、水利等涉农项目资金5400万元;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300万元,“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帮扶500万元,发动社会力量捐资500万元。通过实行广泛筹资,既动员了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又有效解决了“村村通客车”的资金压力。
二是明确责任,以奖代补。全市加大通村公路达标升级项目统筹力度,通过制定全市“村村通客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考核。同时,制定通村公路达标升级建设项目以奖代补政策标准,钢护栏、招呼站、候车亭等设施由市运管局集中采购,交由各镇(街道)、村组织安装。通过制定以奖代补政策标准进一步调动了各镇(街道)、行政村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全市“村村通客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到了实处。
三是部门联动,加强指导。市交通、财政、水利、林业、农业、国土、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在实施农村公路达标升级改造工作中密切联动,对公路改造、资金保障、渠道建设、植树绿化、用地协调、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共编制《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2000余本,为各镇(街道)、各行政村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是全面考核,掀起高潮。市“三万”活动办公室专门印发了《枝江市“村村通客车”农村公路达标升级项目验收考核实施细则》,并对工程进度情况实行日报告、周通报制度,加强考核督办。同时,将考核验收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今年综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兑现。在今年3月,全市还发动组织了“大战30天,全力打好‘村村通客车’农村公路达标升级攻坚战役”专项行动,在全市掀起了“村村通客车”高潮,全市于3月底提前1个月时间对所有通客车农村公路路肩培护、错车台土石方工程全面完工,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和招呼站、候车亭设施安装到位以及公路绿化全面完成,为4月底全市实现100%行政村通客车奠定了坚实基矗
二、科学规划,努力构建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格局一是科学规划,公交优先。针对同样是公共旅客运输,在城区称为公交、出了城称为班车客运,城乡道路客运不协调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市按照“市区周边乡镇、工业园区等线路纳入城市公交发展范畴,镇村线路纳入公交化运行”的发展思路,重新编制了《枝江市城乡道路客运发展规划(2015-2020年)》。截至目前,马家店城区11条城市公交线路已有5条线路实现向董市、仙女、七星台镇延伸,城市公交已覆盖乡镇行政村达30个。全市通达8个乡镇的76条农村客运班线共计239台农村客运车辆实现了100%的公交化运行,达到了每班间隔15-30分钟,滚动循环密集发班公交运行标准。4月初,各乡镇至行政村新开通的37个通村客运班线也最低保证3日发班次在2班以上。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了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农村客运发展可持续的保障政策。对城区向乡镇延伸的客运线路港湾式公交站台统一纳入城区道路改建项目,做到了一并设计、一并建设、一并验收;对城市公交向乡镇延伸新开线路以及新开通的至行政村的农村客运班线实行了定额亏损补贴,每年专项预算支出达到了400万元;对于城市公交客运、通村班线客运在购车、保险、卫星动态监控、税费等方面均安排了专项资金给予了适当补贴和优惠。
三是严把“三关”,确保安全。全市11家农村客运企业全面进行了公司化改造,凡属农村客运经营者均以资金入股企业形式参与经营,实行“见股不见车”,严格禁止了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通过实施公司化改造,把好了农村客运企业的资质关口。对于城区各乡镇实行公交化模式运营的客运车辆,要求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技术等级或者双开门式公交专用车型,截至目前,全市已新增更新农村客运车辆200台;对于新增开通行条件为单车道4.5米以下的道路班线,要求必须按照行业规定选购规定车型,并同时实行“公司申报、乡镇审核,联合审批,行业许可”等制度。
四是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为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规范管理,全市239台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安装了卫星动态定位监控装置,车身全部统一喷印了“枝江市农村客运”、“监督电话”等标志标识,车内及候车亭统一张贴了线路票价表、停靠站点、班次时刻等公示信息。市交通、公安、安监、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正常的农村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农村客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