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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输管理处开展现场勘查评估积极落实道路旅客运输接驳点
2015-05-20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凡可能涉及凌晨2-5时营运的大客车必须实行接驳运输。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市运输管理处近期再次对安徽省宿松县、合肥市西二环岗集、宜昌市雾度河、湖北襄阳谷城县、河南邓州构林镇、江苏省宝应县曹甸、南京市浦口区汤泉、宁波市慈城服务区8个接驳点进行勘查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是:接驳点离高速公路较近,方便大客车进出;有可提供接驳车辆临时停靠和接驳的场地;有驾驶员休息的住所和洗浴等设备;有适当面积办公用房便于驾驶员办理交接手续;有免费提供开水、盥洗室、公共厕所、小超市、便餐等可供旅客服务的设施和服务点;同时具备接驳运营管理制度,车辆动态监控设施,车辆安检设施和安检人员,接驳点附近还要有卫生站、治安点和车辆简易维护功能。

随后,市运输管理处将对通过评估的接驳点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线路核发接驳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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