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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大对全市贯彻《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开展调研
2015-05-18 
5月12日至13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镇平县贾宋镇中心养护站、房坡高营村道和社旗县下洼大乘山农村公路施工现尝李店唐河大桥等现场对农村公路建管养情况进行了实地观摩检查,听取了基层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规模、配套资金、建设程序、路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设。

检查组对近年来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取得的明显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南阳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和老百姓的期望、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科学规划农村公路路网。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要与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规划和城乡发展、土地利用、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伏牛山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待规划相协调,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协调发展。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按时拨付,抓住省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机遇,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发展。三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树立“建养并重”理念;积极推进“三级四类”管养机构建设;充实队伍,增加经费,创新养护方法,促进养护管理进一步常态化、网格化、精细化。四是加强路政管理。加强巡查,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牌、安全警示牌、超限超载等设施,抓好综合整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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