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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路局“四个落实”做好夏季公路防汛工作
2015-05-16 
一是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路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落实汛期路段包保责任制和桥涵日常巡查制,签订《防汛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二是落实汛前隐患排查。结合济宁山区、湖区、矿区公路较多的防汛实际,提前对所辖公路和桥梁进行全面检查整修,特别是对通往重点河流、东部山区的公路桥涵及公铁立交下穿道路排水设施、路基边坡等进行重点整修,确保汛期安全畅通。目前已完成桥梁检修30余座,清挖阻塞涵洞100多道,疏通整修泄水槽200余处。三是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强化防汛抢险预警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备足各类防汛机械设备和物资,全面检修抢险机械、车辆设备,并积极组织汛期公路水毁演练活动。四是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健全汛期预警网络,第一时间掌握汛期公路受损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置;与气象部门建立长期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最新气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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