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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2015年—2019年智能交通标准化推进工程
2015-05-15 


近日《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9年)》的通知浙信办发〔2015〕10号印发。其中关于智能交通相关工作行动计划如下:

(九)智慧交通标准化推进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等)

——建立健全智慧交通标准体系。着重制定通用、基础信息编码、数字地图与定位、专用通信、信息服务及线路诱导、交通管理与紧急事件管理、电子收费、综合运输及运输管理等相关标准。

——抓好智能交通系统通用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有关报告编制方法,审查规程,通用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等方面的标准修订。

——抓好基础信息编码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ITS信息、出行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运营管理部门、车辆、运输线路、交通运输管理与控制等的分类、代码、编码规则及数据词典等方面的标准修制订。

——抓好数字地图及定位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数字地图信息分类、编码、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数据更新、车辆定位技术要求、定位信息交换、定位设备技术条件等方面的标准修制订。

——抓好专用通信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电子收费、停车、信号优先控制、车辆间专用短程通信技术条件和信息交换,以及交通运输专用集群通信系统技术条件和车内显示设备、交通监控等设备通信接口等标准修制订。

——抓好信息服务及线路诱导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信息服务(包括线路诱导、公交、停车、交通状况、多式联运、紧急事件等服务)的定义、编码、数据词典、数据格式和设备技术要求等标准修制订。

——抓好交通管理与紧急事件管理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交通紧急事件、交通违章、事故、交通管理设备等的分类、代码、编码、外场设备、交通管理中心、交通事故、紧急事件、停车管理、排放、交通需求等信息交换、交通管理外场设备技术条件的标准修制订。

——抓好电子收费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电子收费信息交换,安全管理,设备技术条件,测试及管理规程,电子收费清算等标准修制订。

——抓好综合运输及运输管理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货运电子数据交换(EDI),危险品运输、货运、客运、多式联运信息交换,车辆与管理中心间信息交换、管理中心与外系统间信息交换、车辆调度和多式联运服务等标准制修订。

预期目标:建立健全智慧交通标准体系,制定一批智能交通信息系统、专用通信等急需标准,提高全省智慧交通标准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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