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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强化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2015-05-13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盛市关于认真做好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要求,市运管处、各区县运管所和道路运输企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坚持汛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本地区、本企业道路运输汛期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督促企业集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检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资格、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及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期整改到位,集中消除和整改一批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六严禁”、“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酒精检测仪”等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品”的检查力度,长途班线车辆严格按照运行里程足额配备驾驶员,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检,严格车辆例检制度,对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营运。

四是加强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汛期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学习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是加强车辆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播放、夜间行驶速度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有效工作,对超速、故意屏蔽等违规行为从重处罚。

六是加强信息畅通。充分利用板报、宣传车、挂图和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汛期防范安全知识。加强与气象、公路、公安交警、旅游等部门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汛期气候变化和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建立信息平台预警系统,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给企业业主和驾驶员。

七是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做好汛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汛期重点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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