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言论】“最后100米”考验快递服务水平
2015-05-12 
近两年来,国内快递业呈现爆炸式增长,但在某些中小城市的快递公司,“最后100米”的问题开始显现。

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守承诺,不愿意送货上门。送货上门是快递公司的服务承诺。前些年,国内快递业刚兴起时,快递员普遍能做到送货上门。而且,《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规定,投递形式应主要包括按名址面交和自取两种方式,自取方式主要适用于投递2次仍无法投递的快件等特殊情况。不过,近些年因为我国网购的人越来越多,快递员们的送货量大大增加,一些中小城市某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怕苦怕累,只送货到小区,不愿意送货上门,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

二是责任心不强,随意丢放快递物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除了特殊情况,快递货物送达后要让客户签收。但实际情况是,有些快递员并没有按要求做,而是直接把快递物品放在了小超市或者门房,之后再打电话通知客户。由于超市等并没有看管快递物品的义务,很容易造成错拿丢失现象,给客户带来麻烦。

三是服务态度不好。按照快递公司要求,快递员要热情周到,尽量满足客户要求。但实际情况是有些快递员态度消极,有的甚至斥责和威胁客户,给客户造成伤害。

某些城市的快递公司的“最后100米”问题,表面上看是快递员责任心不强;深层次看,则是快递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行业规范等相关“软件”没有跟上。送货上门,是快递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现代服务业的基本要求,服务不好,即使效率再高,那也必定会影响快递业的健康发展,还会影响到整个电子商务。特别是,如今一些六七十岁的老人也学会了网购,让他们上楼下楼把东西搬进家门,确实有些困难。因此,相关快递公司必须从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出发,正视“最后100米”现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实现自身和整个电子商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