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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客管出台办法,强化出租车信息化服务质量考核
2015-05-09 
5月6日,扬州市客管处出台《扬州市区出租汽车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运维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强化对系统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项目实行考核,提升出租汽车管理系统应用服务水平。

考核工作依据电召服务质量、调度服务质量、网络或硬件故障次数等主要运维指标,每年对系统运维服务商在考核周期内的车载设备、软硬件设施、系统应用、安全管理、网络接入、内容信息和综合管理等运维服务项目进行一次计分制考核,基准分值为100分,合格基准分值为80分。考核流程分为机构自评、部门考核、考核得分、结果公开、申诉与复核。

扬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当年度项目运维资金补贴挂钩。考核合格的,由市客管处报请市财政部门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合理的项目运维资金补贴。不合格的,不享受当年度项目运维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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