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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厅副厅长陈利幸、总工程师任忠一行调研交通质监工作
2015-05-07 
2015年5月4日下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利幸,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任忠赴厅质监局专题调研交通质监工作,厅建管处副处长陈允法陪同调研。

厅质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邵宏代表局党委在调研座谈会上就近年来浙江交通质监在机构体系建设和履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造价管理、监理检测市场管理五大职能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下阶段进一步深化交通质监机构改革、促进交通质监工作转型发展等工作思路作了专题汇报。

任忠总工程师作为省交通运输厅分管领导对交通质监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提出四点期望和要求:一要牢记使命。当好全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的守护神,为推动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履职尽责;二要抓住主线。要把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下阶段交通质监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载体。要充分运用标准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四要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充分运用“四新”技术提升交通质监机构的科技保障能力。

陈利幸副厅长充分肯定了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在质监能力建设和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一是交通质监工作职责很重要。交通质监机构作为保障交通建设行业稳定发展的核心部门和主力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二是技术装备很先进。体现了技术执法部门的特点和作用;三是干部队伍很精干。人员素质很高,高级职称占总人数的60%以上,是做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四是工作成效很明显。历年来为交通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五是工作思路很清晰。能够紧紧把握交通综合改革大局,提出转型发展的工作思路,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市场化改革方面都有很清晰的工作思路,重点很突出。

并且陈副厅长要求交通质监机构要积极面对交通建设环境越来越复杂、交通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下阶段扎实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要建好队伍。要进一步完善三级交通质监机构体系,进一步积极协调解决参公管理和执法车辆等现实问题,确保队伍的稳定;二要高度重视法规条例和制度标准的建设。厅质监局作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制定规则上多下功夫,积极推动省政府300号令上升为省人大条例,切实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和建章立制的能力,推进交通质监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三要切实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应用信息化的手段和互联网、物联网的思维进一步提升监管支撑能力和手段;四要注重深化改革,我省承担了交通运输部综合试点改革工作,质监机构的改革任务也很重,要积极顺应改革大势,在监理检测市场化改革、监管体制改革中力争解决新问题、取得新突破。

陈利幸副厅长一行还现场参观了厅质监局下属浙江交科检测中心,并对厅质监局重视试验检测装备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现场自动化、智能化检测能力,强化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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