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省公路局受托对普通国省干线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2015-05-07 


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许湘华(左)与省公路局局长章征宇(右)签订委托书



5月6日上午,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许湘华与省公路局局长章征宇签订普通国省干线质量安全监督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时间、双方职责及法律责任。省公路局受托依法履行对全省普通国省道干线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职责,行使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

省交通质监局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和《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意见》等规定,省公路局作为受托单位,代表省交通质监局行使普通国省道干线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对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施工安全、材料和设备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本次委托书的签订,对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罗迪)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