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新疆交通运输系统5单位12人获人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表彰
2015-05-05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文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人社部发[2015]3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5家单位、12名干部职工榜上有名并受到表彰。据悉,近年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投身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娶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艰险、默默奉献,为推进“四个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彰显他们的先进事迹,引领广大交通干部学有榜样、见贤思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197个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新疆交通运输厅副总工程师陈发明等200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新疆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常拥军等298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决定》指出,被授予“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根据《表彰决定》,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伊犁公路管理局则克台公路养护站、布尔津路政管理局(布尔津地方海事局)等5家单位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总工程师、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局长、党组副书记陈发明,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张建新,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项目执行二处执行一部部长陆军,阿克苏路政(地方海事)局局长居来提·吾买尔等4位同志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常拥军、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毛爱民、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刘舰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客运公司公交二大队驾驶员贾杭莹、博乐公路管理局八家户收费站收费班长苏凌君、叶城公路管理局叶城分局女养路工布左拉·沙地克、新疆兴和运输集团董事长、和田地区客运总站党委书记、总站长吾不力·阿西木、塔城公路管理局托里分局老风口防风雪、保交通抢险基地副班长木拉力汗·艾提木汗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决定》还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加快推进“四个交通”发展,使交通运输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吴健文/图)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