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2015-05-01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旅游发展委员会四部门发出通知,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有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在道路运输企业中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营运车辆要依法停运停业整顿,形成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营运车辆,要责令其停运停业整顿;企业经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此外,活动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二是强化管理措施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隐患。在总结我省省内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我省省际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对2016年4月30日前经营期限到期,未按规定实施接驳运输的班线和车辆,行业管理部门将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在积极推进接驳运输工作的同时,继续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要求。对三级以下公路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
三是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模式保障运营安全。引导大中型客运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努力开拓农村客运市场;对已依法许可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的个体户,引导和鼓励逐步组建或纳入专业农村客运公司;根据农村群众需要,因地制宜采取专线经营、循环经营、区域经营、赶集车经营、邀约经营、电话叫车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提高农村客运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四是积极推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制度。活动要求要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四项危险货物运输新颁标准的基础上,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积极推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制度,无有效电子运单的,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一律不予重装,公安部门一律不予核发相关运输许可证。
五是提升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活动提出加强联网联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确保2015年6月底前“两客一危”车辆100%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系统,上线率达到90%以上。运输企业现有的客车报班系统、包车客运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与联网联控系统有效对接,实现闭环管理。交通、公安、安监部门共享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强化联合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是重点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水平。通过积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营运车辆,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车辆;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年检,对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车辆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从事营运;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监督把关,自2015年4月1日起,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未取得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对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通过年审,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七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常态化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四部门联合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旅游客运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4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5至11月为全面推进阶段,12月份为总结完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