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于飞厅长就做好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2015-05-01
近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杨传堂部长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于飞同志讲话,就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朱金玉副厅长传达了全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情况和杨传堂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于飞厅长结合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就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要切实提高对交通依法行政重大意义的认识。他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对交通运输部门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从行业自身来讲,是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政治责任担当的重要体现、是在新常态下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的现实需要,一定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二是要加快交通依法行政的“四个体系”建设。他提出,围绕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四个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必须结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即:加快完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加快形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加快形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形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他要求,要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为着力点,突出主线,加强领导,将加强学习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凝聚工作合力作为有效抓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