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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015-05-01 
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通车运行;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高速公路拟探索对货车计重收费……4月28日,省政府公布新政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目标,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规划工作,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并率先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干线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节点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召集相关机构对现有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暂停营运。

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对于治超,我省将在高速公路入口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对货运车辆称重,增设卸载尝值班岗亭等治超设施设备,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探索利用计重收费等检测数据,加强治超执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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