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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四举措加强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2015-04-30 
2015年汛期即将到来,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及早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汛期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汛期责任制并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桥梁、客渡船、码头、施工营地等领域安全隐患,充分利用汛前有利时机,加快应急度汛、水毁修复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汛前全面完工。同时,所有汛期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防汛措施,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备案。

三是加强防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和车船通行方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进防汛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抢险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

四是提高防汛信息化水平。加强各类防汛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建好、用好、管好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汛期灾害防御水平,为防汛快速反应调度决策提供信息保障。(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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